这首诗在极少的范蠡文献中弥足珍贵,因为它为范蠡故里在宛城提供了客观依据。诗中点明了界冢(界中)即是三户,是范蠡故里(少伯庐)。古时候,宛城区内的三十里屯到界中一带均可以称为“古范蠡乡”。据考证:《周礼·地官·小司徒》中记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就是说,周代没有乡,县方圆只有十六里。而据《左传》记载:秦汉时期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是说乡有方圆百里。到唐代,因人口增多,经济进一步发展。遂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也就是说唐代的乡凑够500户人家,而不管面积的大小。宋、元、明、清乃至民国的乡镇建置一直保留且均有变化。又据《水经注》中记载:“范蠡旧居和祠堂在宛城南三十里”,即宛城区黄台岗镇和瓦店镇一带。
其一、叶佩荪是所有论述范蠡故里著作存世的人物中,“文凭”最高,官职最大。他的眼界宽广、知识架构齐全,具有非同一般的认知高度,堪称大儒,其语言表述更客观可靠。
叶佩荪(1731-1784),字丹颖,号辛麓,浙江归安(时隶属于嘉兴)人。生于清世宗雍正九年,卒于高宗乾隆四十九年,年五十四岁。乾隆十九年进士(全科第八名,二甲第五名,比肩纪晓岚),改兵部主事。累官卫辉知府,开封知府,南阳知府,山东按察使,湖南布政使,乾隆四十七年涉失察山东帑银亏空案而降补知府,罣吏议归。著有《传经堂诗文集》十二卷,《易守》四十卷,《清史列传》传于世,为清代著名国学大儒。
叶佩荪前后二妇周映清,李含章,三女:令仪、令嘉、令昭;三媳:陈长生、周星薇、何若琼。尤其是夫人李含章,为叶佩荪继室,清巡抚李因培长女,更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叶家满门女子皆能诗,且有大量诗作流传于世。其子叶绍楏,乾隆乙亥(四十四年)举人。
叶佩荪家族被列为嘉兴清代望族,在浙江有“归安叶氏一门风雅之盛,为吾浙之冠”之誉。叶佩荪为家族领军人物,其水平不言而喻。
其二、叶佩荪是范蠡故里问题最权威的论述人。范蠡当年主要生活在五地:北京、河南、浙江、山东、长沙。可以说,叶佩荪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对范蠡生活过的三地都了如指掌地论述人(他的家族是嘉兴名门望族,他做过山东按察使,做过南阳知府),他对有关范蠡的传闻和文献掌握得最为详实,加上他有多年的京官经历,本人又有极高的文化修养和政治修养,当有高瞻的历史观,所以他的论断最具可依性。
其三、从诗中的“少伯”“三户”“楚才”“吴宫”等字词看,他定熟读过《吴越春秋》、《越绝书》、《史记》等文中关于范蠡的记述。身为南阳长官,他更不可能不知道曾在南阳境内当过县令的郦道元对范蠡故里的描述。叶佩荪进士出身,又是南阳知府,有着非凡的政治觉悟和学养觉悟,不至于冒天下之不韪,发贻笑后世之论。他没有障目于《水经注》,显然他深谙郦文,而不以讹传讹。
其四、叶佩荪是浙江人,又同为南阳淅川大桥、宛城三十里屯、宛城界中三地父母官,对三个主张范蠡故里的地方不存在感情偏私,且是不论之论(只是诗作),言事更具客观性。
其五、已经没入沙墟的涅阳古道在历史的尘烟中隐隐约约,我们这位知府却明了它的历史渊源,能认准它的具体位置,且把对它的哀愁融入诗篇,加上该诗的风格和意蕴以及信息含量,足见他的博学多才,和非凡的历史学造诣。更说明他作诗时来南阳已有时日,而不是下车伊始的“哇啦”之说。
其六、无论当年叶佩荪走水路还是旱路都会经行界中和三十里屯两地,无论当年他的行踪是自南向北,或是自北向南他都足够的信息条件对范蠡故里作出最客观的比对性认定。 |
其七、诗中叶佩荪特意提到了他的两个殒命政治的“同行”越国大夫文种和吴国大夫伍子胥 ,可见那场发生在家乡土地上的惨烈历史故事对他心灵的冲击之大,说明他是在用严肃认真的态度正视历史,而不是戏言。